董事會

董事會成員/運作情形/重要決議事項

董監事出席董事會及進修情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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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

(1)稽核主管除每月將稽核報告送交各獨立董事審核外,稽核主管亦針對稽核重大發現向各獨立董事提出報告。

(2)稽核主管於董事會列席報告稽核業務。

(3)簽證會計師就本公司每季合併財務報告(年度並包含個體財務報告)查核或核閱之治理事項,彙列資訊與董事會進行書面或當面溝通。

110年度 111年度

董事成員組成多元化政策
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0條第4項規定,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
(1)營運判斷能力。

(2)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
(3)經營管理能力。

(4)危機處理能力。

(5)產業知識。

(6)國際市場觀。

(7)領導能力。

(8)決策能力。

為使董事會達到前述目標並強化效能,本公司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,依據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0條第3項規定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
(1)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

(2)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

本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共有9名,含3名獨立董事,專業領域涵蓋財務會計、法律、電子電機、企業管理等。截至111年底,董事年齡平均為55歲;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比例為33%;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全體董事比例為11%;獨立董事均符合金管會證期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,各董事經學歷、性別、專業資格、工作經驗及多元化情形等。


董事成員組成多元化政策